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34328-2017 轻质物理强化玻璃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和标志、包装、运输

和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厚度大于或等于1.3 mm 且小于3 mm
的轻质物理强化玻璃,厚度小于1.3 mm 的轻

质物理强化玻璃可参照使用。

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学强化玻璃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1216 外径千分尺

GB/T 6091 刀口形直尺

GB/T 9056 金属直尺

GB 11614 平板玻璃

GB 15763.2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:钢化玻璃

GB/T 18144 玻璃应力测试方法

GB/T 20428 岩石平板

GB/T 22523 塞尺

GB/T 30984.1—2015 太阳能用玻璃 第1部分:超白压花玻璃

QB/T 2443 钢卷尺

3 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。

3.1

轻质物理强化玻璃 light weight thermally
strengthened glass

厚度小于3 mm 的,经过热处理工艺之后力学性能得到提高的钠钙硅玻璃。

4 分类

4.1 按原片的种类分为:

a) 平板轻质物理强化玻璃;

b) 压花轻质物理强化玻璃。

4.2 按碎片的状态分为:

a) A 类轻质物理强化玻璃:对碎片状态有要求的轻质物理强化玻璃;

b) B 类轻质物理强化玻璃:对碎片状态无要求的轻质物理强化玻璃。

GB/T 34328—2017

4.3 按应用领域分为:

a) 光伏用轻质物理强化玻璃;

b) 建筑用轻质物理强化玻璃;

c) 家电、家居用轻质物理强化玻璃。

5 要求

5.1 尺寸偏差

5.1.1 厚度偏差及厚薄差

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厚度偏差及厚薄差应符合表1规定。

1 厚度偏差及厚薄差

公称厚度d

最大允许厚度偏差

最大允许厚薄差

平板

压花

平板

压花

1.3≤d<3

±0.10

±0.20

0.10

5.1.2 边长偏差

矩形平面轻质物理强化玻璃边长的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2 矩形平面轻质物理强化玻璃边长的允许偏差

应用领域

最大允许边长(1)偏差

l≤500

500<l≤1000

1000<l≤2000

1≈2.000

光伏用

+0.5

— 1.0

+0.5

-1.5

+0.5

-2.0

+0.5

-2.5

建筑用

+0.5

— 1.0

+0.5

— 1.0

±1.5

±2.0

家电、家居用

±0.5

+0.5

-1.5

+1.5

-2.5

+1.5

-2.5

5.1.3 对角线差

矩形平面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对角线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
3 矩形平面轻质物理强化玻璃对角线差允许值

应用领域

最大允许对角线差

l≤500

500<l≤1000

1.000<l≤2000

L>2000

光伏用

1.0

2.0

2.5

3.0

建筑用

1.5

2.0

2.0

3.0

家电、家居用

1.0

1.5

2.0

2.5

5.1.4 孔

5.1.4.1 孔的边部

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5.1.4.2 圆孔孔径

圆孔孔径的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
4 圆孔孔径允许偏差

GB/T 34328—2017

单位为毫米

公称孔径D

最大允许偏差

2≤D<10

士0.3

10≤D<50

±0.4

50≤D<100

±0.5

D≥100

供需双方商定

5.1.4.3 其他孔和开口

其他孔和开口的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5.2 外观质量

5.2.1 平板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
5 平板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外观质量

缺陷类型

说明

要求

线条、线道、裂纹

不准许

划伤

长度、宽度范围/mm

L≤5.0且W≤0.2

L>5.0或W>0.2

允许个数/个

1.0×S

0

点状缺陷

长度范围/mm

0.5≤L≤1.0

1.0<L≤2.0

2.0<L≤3.0

L>3.0

允许个数/个

2.0×S

1.0×S

0.5×S

不准许

点状缺陷密集度

尺寸大于或等于0.5mm的点状缺陷最小间距不小于300 mm,100 mm

直径的圆面积内尺寸大于或等于0.3 mm的点状缺陷不超过3个

缺角

不准许

爆边

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5mm、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 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1mm、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

1/2的爆边数不多于一处

磨边

玻璃宜进行磨边处理,磨边形式及质量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

光学变形

公称厚度/mm

1.3≤d<2

2≤d<3

透明玻璃

≥40°

≥45°

注:L表示缺陷的长度,W表示宽度,L、W所指均为缺陷光学变形尺寸。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的面积,

划伤、点状缺陷的数量允许上限值是以S乘以相应系数所得的数值,此数值应修约至整数。

在100mm直径的圆面积内划伤不准许超过2个。如为镀膜玻璃,则计算玻璃划伤和膜面划伤总数。

GB/T 34328—2017

5.2.2 压花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6的要求。

6 压花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外观质量

缺陷类型

说明

要求

压痕、皱纹

不准许

线条、线道、裂纹

不准许

霉变

不准许

不可擦除污物

不准许

开口气泡

不准许

膜层脱落

不准许

圆形气泡

长度范围/mm

L<0.5

0.5≤L<1.0

1.0≤L≤2.0

L>2.0

允许个数/个

不得密集存在°

5.0×S

3.0×S

0

长形气泡

长度范围/mm

L<1.0

1.0≤L≤3.0且W≤0.5

L>3.0或W>0.5

允许个数/个

不得密集存在

3.0×S

0

划伤

长度、宽度范围/mm

L≤5.0且W≤0.2

L>5.0或W>0.2

1.0×S

0

夹杂物

长度范围/mm

0.3≤L≤1.0

L>1.0

允许个数/个

1.0×S

0

边部质量

爆边

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5 mm、自玻璃边部向玻璃板 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1mm、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

1/2的爆边数为一处

缺角、凹凸

不准许

倒角

玻璃宜进行倒角处理,倒角大小由供需双方商定

磨边

玻璃宜进行磨边处理,磨边形式及质量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

注:L表示相应缺陷的长度或直径,其中长形气泡的长度为气泡本身长度,不包括其波及范围;W表示宽度;S是 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的面积,气泡、划伤、夹杂物的数量允许上限值是以S乘以相应系数所得的数值,此

数值应修约至整数。

膜层脱落检查仅适用于镀膜玻璃。

直径大于0.5 mm的气泡,气泡间及气泡与夹杂物的间距应大于300 mm。

气泡密集存在是指在100 mm直径的圆面积内超过20个。

在100mm直径的圆面积内划伤不准许超过2个。如为镀膜玻璃,则计算玻璃划伤和膜面划伤总数。

不允许存在黑色夹杂物。

5.3 平整度

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平整度应符合以下要求:

a) 弓形弯曲度应不大于0.2%;

b) 波形弯曲度应不大于0.3 mm;

c) 边部翘曲应不大于0.5 mm;

d) 边部变形应不大于0.3 mm。

5.4 弯曲强度

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弯曲强度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

7 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弯曲强度

GB/T 34328—2017

单位为兆帕

产品种类

原片玻璃的表面处理方式

弯曲强度

平板轻质物理强化玻璃

非釉面(镀膜或非镀膜)

≥120

釉面

≥75

压花轻质物理强化玻璃

镀膜或非镀膜

≥90

5.5 抗冲击性

试验后试样应不破坏。釉面轻质物理强化玻璃是否进行此项试验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5.6 碎片状态

对于A 类轻质物理强化玻璃,每块试样在任意50 mm×50 mm
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应不少于15

片,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,其长度不超过100 mm。

B 类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碎片状态无要求。

5.7 表面应力

压花轻质物理强化玻璃不测表面应力。

A 类平板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值应大于或等于95 MPa。

B 类平板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表面应力值应大于60 MPa。

同一片玻璃的表面应力值极差应小于或等于20 MPa。

5.8 耐热冲击性能

轻质物理强化玻璃应耐200 ℃温差不破坏。

5.9 霰弹袋冲击性能

建筑用、光伏用A 类轻质物理强化玻璃应测试霰弹袋冲击性能,家电、家居用A
类轻质物理强化玻

璃及 B 类轻质物理强化玻璃不测试霰弹袋冲击性能。

霰弹袋冲击性能应符合下列 a)或 b)中任意一项的规定:

a) 霰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 mm 时,试样不破坏;

b) 试样破碎时,每块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
cm² 面积的质量, 保留在框内的任何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不得超过200
mm。

5.10 光伏透射比

应用于光伏盖板玻璃领域时,非镀膜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光伏透射比不小于91.5%。镀膜轻质物

GB/T 34328—2017

理强化玻璃的光伏透射比不小于93.0%。

6 试验方法

6.1 尺寸偏差

6.1.1 厚度偏差及厚薄差

使用符合 GB/T1216 规定的分度值为0.01 mm
的外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。对于 矩形制品,在距玻璃板边15 mm
内的四边中点测量;对于其他形状的制品,测量点由供需双方商定。取
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,数值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。实测值与公称厚度之差即为厚度偏差,最大值与最小

值之差即为厚薄差。

6.1.2 边长偏差

以制品为试样,用符合 GB/T 9056 规定的分度值为1 mm 的金属直尺或用符合
QB/T 2443 规定

的分度值为1 mm 的钢卷尺测量。

6.1.3 对角线差

以制品为试样,使用6.1.2的量具测量矩形平面轻质物理强化玻璃两条对角线的长度,并计算其差

值的绝对值。

6.1.4 孔

以制品为试样,使用分度值为0.02 mm
的游标卡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量具对孔径进行测量。

6.2 外观质量

以制品为试样。将试样垂直放置在距黑色屏幕600 mm
的位置,屏幕与试样间以充足散射光照明。 在距试样600 mm
处进行目视观察,视线与试样法线夹角为0°~60°。缺陷尺寸的大小以能看清楚的最
大边缘为限。气泡、夹杂物尺寸和划伤宽度用放大10倍、精度0.01 mm
的读数显微镜测定。划伤长 度、凹凸、爆边、缺角尺寸使用符合 GB/T 9056
的金属直尺或具有同等以上精度的量具测量。目视检查

并记录压痕、皱纹、线条、线道、裂纹、霉变、污物及脱膜等缺陷情况。

按照GB11614 中规定的方法测量玻璃的光学变形。

6.3 平整度

6.3.1 试验设备

测量工具为符合GB/T6091 中0级精度规定、长度为300 mm 的刀口尺、符合GB/T
22523 规定的

塞尺及最小刻度为0.5 mm 的钢直尺。

6.3.2 弯曲度的测量

测量时将试样紧靠于符合 GB/T 20428
岩石平板或同等精度(准确度3级)的平板上,岩石平板与
垂直面呈5°±2°角(θ)放置,如图1所示。用金属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,用塞尺测量直
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,并以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弓形时的弯曲度,如图2所示。
结果取其最大值。进行波形弯曲度测量时,用刀口尺平行于玻璃强化时的行进方向并置于两相邻波峰
之上,用塞尺测量刀口尺边与玻璃之间的最大间隙,所得数值即为波形弯曲度,如图3所示。距边部

150 mm 的区域不做测量。测量在室温下进行。

GB/T 34328—2017

style="width:4.93334in;height:5.45996in" />

说明:

1——平板;

2——支架;

3——底座;

4——玻璃。

1 弯曲度测量试样放置示意图

style="width:3.27993in;height:5.62012in" />

说明:

1——弦长;

2——弧高;

3——玻璃。

2 弓形弯曲度测量示意图

GB/T 34328—2017

style="width:11.1466in;height:2.1934in" />

说明:

1——刀口尺;

2——波形弯曲度;

style="height:0.17336in" /> 玻璃。

3 波形弯曲度测量示意图

6.3.3 边部翘曲的测量

如图4所示,将试样放置在水平的台面上,使翘曲边悬置于水平台面上方,并伸出水平台面50
mm ~100 mm。
将刀口尺垂直于翘曲边并置于波形弯曲的波峰上,用塞尺测量直边与翘曲边之间的间隙,

沿翘曲边测得的最大间隙值即为边部翘曲值。

style="width:10.58665in;height:3.49998in" />

说明:

1——刀口尺;

2——边部翘曲;

3——玻璃;

4—平整台面。

4 边部翘曲的测量示意图

6.3.4 边部变形的测量

将玻璃凹面朝上放置在水平的台面上。如图5所示,将刀口尺前部100 mm
部分以垂直于边缘的

角度放置于玻璃表面,用塞尺测量直边和玻璃之间的间隙,沿周边测得的最大间隙值即为边部变形值。

GB/T 34328—2017

style="width:8.92662in;height:2.64in" />

说明:

1——玻璃;

2— 刀口尺;

3——边部变形。

5 边部变形的测量示意图

6.4 弯曲强度

按附录 A 进行试验,并计算弯曲强度。

6.5 抗冲击性

6.5.1 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、同种类、同工艺条件下制造的尺寸为610+⁵
mm×610+5mm 的轻质物理

强化玻璃。

6.5.2 检验装置同 GB15763.2 。
使用表8、表9规定的表面光滑的钢球放在距离试样表面1000 mm
的高度,使其自由落下。冲击点应在距试样中心25 mm 范围内。

6.5.3 对每块试样的冲击仅限1次,观察其是否破坏。试验在常温下进行。

8 平板玻璃抗冲击性试验钢球质量表

公称厚度d/mm

钢球质量/g

钢球直径/mm

1.3≤d<2

227±2

约38.1

2≤d<3

535±3

约50.8

9 压花玻璃抗冲击性试验钢球质量表

公称厚度d/mm

钢球质量/g

钢球直径/mm

1.3≤d≤2

227±2

约38.1

2<d<3

535±3

约50.8

6.5.4 压花轻质物理强化玻璃冲击面为实际使用时的外侧面。

6.6 碎片状态

6.6.1 试样

以制品为试样。

6.6.2 试验设备

摄像、图纸或摄影等可客观记录或保存样品破碎状态的装置。

GB/T 34328—2017

6.6.3 试验步骤

6.6.3.1
将玻璃试样自由平放在试验台上,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,以防止玻璃碎片

溅开。

6.6.3.2 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 mm
左右的位置,用尖锐的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,使样 品破碎。

6.6.3.3 保留碎片图案的措施应在冲击后10 s
后开始并且在冲击后3 min 内结束。

6.6.3.4 碎片计数时,应除去距离冲击点半径80 mm
以及距玻璃边缘或钻孔边缘25 mm 范围内的部
分。从图案中选择碎片最大的部分,在这部分中用50 mm×50 mm
的计数框计算框内的碎片数,每个
碎片内不能有贯穿的裂纹存在,横跨计数框边缘的碎片按1/2个碎片计算。

6.7 表面应力

6.7.1 以制品为样品。当制品短边长度大于300 mm 时,也可以面积不小于1.6
m² 的试样为样品。

6.7.2 如图6所示,在距长边100 mm
的距离上,引平行于长边的2条平行线,并与对角线相交于4点,
这4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。若制品短边长度小于300 mm
时,则在距短边100 mm 的
距离上引平行于短边的两条平行线与中心线相交于2点,这2点以及制品的几何中心点即为测量点,如
图7所示。不规则形状的制品,其应力测量点由供需双方商定。

6.7.3 按 GB/T18144
规定的方法对每个测量点分别进行两次测量,两次测量的方向互相垂直。

6.7.4
样品表面应力值为全部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,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。同一片玻璃的表面应力极
差为该片玻璃的表面应力测量最大值减去最小值。

style="width:10.20008in;height:3.71998in" />

6 短边长度大于或等于300 mm 的制品测量点示意图

style="width:9.54006in;height:3.8533in" />

7 短边长度小于300 mm 的制品测量点示意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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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8 耐热冲击性能

试样为与制品同厚度、同种类、同工艺条件下制造的最小尺寸为300 mm×300 mm
的轻质物理强

化玻璃。将试样置于200℃±2℃的烘箱中,保温4 h 以上,取出后10s
内将试样高度的1/3以上垂直

浸入0℃的冰水混合物中,5 min 后观察玻璃是否破坏。

玻璃表面和边部的鱼鳞状剥离不视作破坏。

6.9 霰弹袋冲击性能

按照GB15763.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。对于制品面积小于1930 mm×864 mm
的光伏用轻质

物理强化玻璃,可采用实际制品的尺寸进行试验。

6.10 光伏透射比

按 GB/T 30984.1—2015 中6.5规定的方法测试380 nm~1100nm
波段范围内的光伏透射比。

7 检验规则

7.1 检验项目

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,具体检验项目见表10。

表10 轻质物理强化玻璃检验项目分类

序号

检验项目

光伏用

建筑用

家电、家居用

试验方法

出厂检验项目

型式检验项目

1

尺寸偏差

5.1

5.1

5.1

6.1

2

外观质量

5.2

5.2

5.2

6.2

3

平整度

5.3

5.3

5.3

6.3

4

弯曲强度

5.4

5.4

5.4

6.4

5

抗冲击性

5.5

5.5

5.5

6.5

6

碎片状态

5.6

5.6

5.6

6.6

7

表面应力

5.7

5.7

5.7

6.7

8

耐热冲击性能

5.8

5.8

5.8

6.8

9

霰弹袋冲击性能

5.9

5.9

6.9

10

光伏透射比

5.10

6.10

注: √ :适用; 一:不适用。

7.2 出厂检验

7.2.1 组批

同一厚度、同一规格连续生产的1200块轻质物理强化玻璃为一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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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.2 抽样

产品的外观质量、尺寸偏差、平整度按表11的规定进行随机抽样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出厂
检验抽样方案。进行光伏透射比检验时,从外观质量、尺寸偏差、平整度检验合格的制品中随机抽取

1块,或采用与制品相同原料、相同工艺条件下制造的5块试样进行检验。

表11 抽样方案表

单位为块

批量

样本量

接收数

拒收数

2~25

3

0

1

26~90

13

1

2

91~150

20

2

3

151~280

32

3

4

281~500

50

5

6

501~1200

80

7

8

7.2.3 单项判定

7.2.3.1 外观质量、尺寸偏差、平整度

若不合格数小于表11中规定的拒收数,则该批产品上述指标合格,否则为不合格。

7.2.3.2 光伏透射比

所有5个测量值均符合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光伏透射比合格,否则为不合格。

7.2.4 综合判定

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,否则为不合格。

7.3 型式检验

7.3.1 总则

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;

b) 正式生产后,如结构、材料和工艺等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

c) 产品停产1年后,恢复生产时;

d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。

7.3.2 组批

同7.2.1。

7.3.3 抽样

7.3.3.1
外观质量、尺寸偏差、平整度、光伏透射比

同7.2.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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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.3.2
弯曲强度、抗冲击性、碎片状态、表面应力、耐热冲击性能、霞弹袋冲击性能

若用制品检验时,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。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,试验

片数量按照检验项目要求的数量制作。

7.3.4 单项判定

7.3.4.1
外观质量、尺寸偏差、平整度、光伏透射比

7.2.3.1 和[7.2.3.2](https://7.2.3.2

7.3.4.2 弯曲强度

取至少10块试样进行试验。计算值符合5.4的规定时为合格。

7.3.4.3 抗冲击性

取6块试样进行试验。当5块或5块以上符合5.5的规定时为合格;3块或3块以下符合时为不合

格;当4块样品符合时,追加6块新试样进行试验,6块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。

7.3.4.4 碎片状态

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,4块全部符合5.6的规定时为合格。

7.3.4.5 表面应力

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。当3块全部符合5.7的规定时为合格;1块符合时为不合格;当2块样品符

合时,追加3块新试样进行试验,3块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。

7.3.4.6 耐热冲击性能

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。当4块全部符合5.8的规定时为合格;2块或2块以下符合时为不合格;当

3块样品符合时,追加4块新试样进行试验,4块全部符合规定时为合格。

7.3.4.7 霰弹袋冲击性能

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,4块全部符合5.9的规定时为合格。

7.3.5 综合判定

若各项性能均符合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型式试验合格,否则为不合格。
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
8.1 标志

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,每个包装箱应标明“朝上、轻搬正放、小心破碎、防雨怕湿”等标志

或字样;应标明批号、分类、数量、规格、生产日期、厂名或商标等;宜标明保质期。

8.2 包装

玻璃的包装可采用木箱、纸箱或集装箱(架)包装,箱(架)应便于装卸、运输。每箱(架)宜装同一厚

度、尺寸的玻璃。玻璃与玻璃之间、玻璃与箱(架)之间应采取防护措施,防止玻璃的破损和玻璃表面的

GB/T 34328—2017

划伤。包装箱内应采取防潮措施,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产品包装形式。

8.3 运输

运输时,玻璃应固定牢固,防止滑动、倾倒,应有防雨、防晒措施。

8.4 贮存

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防雨的场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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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
(规范性附录)

轻质物理强化玻璃弯曲强度试验方法

A.1 试验条件

环境温度:23℃±5℃;环境相对湿度:40%~70%。为避免热应力的产生,在试验的全过程中,环

境温度的波动应不大于1℃。

A.2

取至少10块试样进行试验。每块试样长度为1100mm±5mm, 宽度为360 mm±5 mm。
制备试

样时,切割刀口应在试样的同一表面。

试验前24 h
内不得对试样进行任何加工或处理。如果试样表面贴有保护膜,需在试验前24 h

除。试验前,试样应在A.1 规定的条件下放置至少4 h。

A.3 试验装置

采用材料试验机进行试验。试验机应能连续、均匀地对试样加载,且能够将由于加载产生的震动降
低至最小。试验机应装有加载测量装置,并在其量程内的误差应小于±2%。支撑辊和加载辊的直径为
50 mm,长度不少于365 mm。
支撑辊和加载辊均能围绕各辊轴线转动。加载辊间距L, 为200 mm 士

1mm, 支撑辊间距L、偏差不应大于2 mm。

A.4 试验程序

A.4.1 测量试样宽度及厚度

用符合 GB/T 9056 规定的分度值为1 mm 的金属直尺或用符合 QB/T 2443
规定的分度值为 1mm
的钢卷尺测量试样的宽度,分别测量3次,取其算术平均值,并以毫米(mm)
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

后1位。

用符合 GB/T1216 规定的分度值为0.01 mm
的外径千分尺或与此同等精度的器具测量试样的厚
度,为避免由于测量而产生的表面破坏,测量应分别在试样的两端进行(至少应在试样的位于加载辊以
外的部分进行测量)。分别测量4点,取其算术平均值,并以毫米(mm)
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。
也可在试验后测量破碎后的试样厚度,每块试样取4块碎片测量厚度,取其算术平均值,并以毫米

(mm) 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2位。

A.4.2 放置试样

对于轻质物理强化镀膜、釉面玻璃,玻璃面为加载面。其他种类轻质物理强化玻璃的加载面由供需
双方商定。为便于查找断裂源和防止碎片飞散,可在试样上表面粘贴薄膜。按图
A.1 所示放置试样。

橡胶条的厚度为3 mm, 硬度为(40±10)IRHD。

GB/T 34328—2017

style="width:8.16009in;height:4.89324in" />

说明:

1 加 载 辊 ;

2 - 橡胶条;

3 ——试样;

4 - — 支撑辊;

Lb——加载辊间距;

L、—— 支撑辊间距。

A.1 四点弯曲强度试验试样放置示意图

A.4.3 选择支撑辊间距

图 A.1 中支撑辊间距L, 根据试样的公称厚度按表 A.1 进行选择。

A.1 支撑辊间距L、

玻璃厚度t/mm

支撑辊间距L、/mm

t<1.5

510

1.5≤t<2.0

600

2.0≤t<2.5

700

2.5≤t<3.0

800

A.4.4 加载

试验机以试样弯曲应力(2±0.4)MPa/s
的递增速度对试样进行加载,直至试样破坏。记录每块试
样破坏时的最大载荷、从开始加载至试样破坏的时间(精确至1 s)
以及试样的断裂源是否在加载辊

之间。

A.5 数据处理

A.5.1
断裂源应当在加载辊之间,否则应追加新试样重新试验,以保证每组试样原来的数量。按式(A.1)

计算试样的弯曲强度。

GB/T 34328—2017

style="width:4.3734in;height:0.63998in" />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(A. 1)

式中:

σici—— 单个试样弯曲强度,单位为兆帕(MPa);

Fmx—— 试样断裂时的最大载荷,单位为牛(N);

L 、— 两支撑辊轴心之间的距离,单位为米(m);

Lb — 两加载辊轴心之间的距离,单位为米(m);

B — 试样的宽度,单位为米(m);

— 试样的厚度,单位为米(m);

σhi ——单个试样由于自重产生的弯曲强度,或通过式(A.2)
计算得到,单位为兆帕(MPa)。

style="width:2.44669in;height:0.62678in" /> …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(A.2)

式中:

p — 试样密度,对于普通钠钙硅玻璃 p=2.5×10³kg/m³;

g — 单位换算系数,9.8 N/kg;

L 、— 两支撑辊轴心之间的距离,单位为米(m);

h — 试样的厚度,单位为米(m)。

A.5.2 按 式(A.3) 计算弯曲强度值σ;。

σbG=Chaa 2.91×s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 …(A.3)

式中:

σhG——弯曲强度,单位为兆帕(MPa);

σia—— 每组试样弯曲强度的平均值,单位为兆帕(MPa);

s —— 每组试样弯曲强度的标准差,单位为兆帕(MPa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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